中國暢銷小說作者郭敬明今天凌晨就當年小說《夢里花落知多少》抄襲另一女作家莊羽的作品《圈里圈外》一事在微博上道歉,并表示將把《夢里花落知多少》的版權收入全部賠償給莊羽。莊羽隨后表示接受郭敬明道歉,并建議將賠償收益成立反剽竊基金。 根據澎湃新聞報道,郭敬明在道歉文中稱,“在這個對生命有重新認知的特殊年末,想做一個遲到太久的道歉”。 郭敬明憶述2006年法院判決其小說《夢里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小說《圈里圈外》,法院當時做出了判決,除了賠償對方20萬元(人民幣,下同,4萬新元),還需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或者直接將判決書內容刊登在報紙上。 郭敬明坦誠,當時無法面對自己的內心,于是在律師讓其選擇寫道歉信還是刊登判決書時,選擇了后者以履行法律懲罰。 郭敬明說,這個錯誤一直伴隨了他15年,今天選擇面對自己過去的錯誤,面對給莊羽造成的傷害,面對被他辜負的所有支持他和相信他的讀者和合作伙伴,他欠所有人一個道歉。他并承認自己做了非常不好的示范,希望大家以他為戒,拒絕抄襲,尊重創作。 郭敬明還承諾,將把《夢里花落知多少》這本小說出版后獲得的線上線下所有的版稅以及全部收益匯總計算清楚之后,全部賠償給莊羽。如果莊羽不愿意接受,他會把這筆錢捐給公益慈善機構,接受公眾的監督。 莊羽今早通過微博表示接受郭敬明的道歉。莊羽說,時隔十五年,收到郭敬明的道歉,如郭敬明先生所說,這的確是一份遲來的歉意。 對于郭敬明提出的將《夢里花落知多少》這本小說出版后獲得的所有版稅以及全部收益進行賠償,莊羽提議也將《圈里圈外》這本小說出版后獲得的線上線下所有版稅以及全部收益合并在一起成立一個反剽竊基金,用以幫助原創作者維權,并接受公眾的監督。 根據此前報道,北京市一中院對郭敬明與莊羽著作權糾紛案于2004年底作出了一審判決,判令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立即停止《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的出版發行,共同賠償原告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在報紙上公開向原告莊羽賠禮道歉,被告北京圖書大廈有限責任公司停止銷售《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 隨后,兩方均對一審判決不滿意,提出上訴。 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終審判決認定,《夢里花落知多少》剽竊《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風文藝出版社共同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追賠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停止銷售《夢里花落知多少》、公開道歉等,限期15日執行。 莊羽于同年6月16日向北京一中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要求法院對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一中院決定依據生效判決在中國青年報上刊登公告,公告費14000元由郭敬明支付。 中國知名編劇余飛、宋方金等上周一(21日)發布111位編劇、導演、制片人、作家的聯名信,直指有抄襲劣跡的郭敬明、于正出現在綜藝中進行話題炒作,以此追逐點擊率、收視率的做法,引起了相關從業者和社會各界的反感,呼吁不給抄襲剽竊者提供舞臺,多宣傳德藝雙馨的藝術家,尊重原創。次日這封聯名信上的署名人員增加至156位。 新華社兩天后(23日)就百余位影視從業者聯合發表署名公開信抵制有“抄襲劣跡”的于正、郭敬明的情況,采訪了公開信的四位核心發起者、參與者,并進行了深度報道。 隔天新華社繼續追問敲打:誰在給“劣跡藝人”提供粉墨登場的舞臺?如何遏制資本把“劣跡”當賣點的不良行徑?資本以及某些竭力為“劣跡藝人”粉飾的媒體應承擔哪些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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