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人”是指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已經參加工作,《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實施之后才退休的機關事業人員。根據了解,2020年還未有湖北中人養老金最新消息。那么湖北中人養老金是怎么補發的呢?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如下: 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2014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2014年10月1日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2014年9月30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并調整相關待遇。 中人養老金調整難點在哪? 退休中人養老金重算,前提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賬戶、個人賬戶和職業年金賬戶繳清到位。另外,部分人員比如退休中人因判刑存在工資折算、退休人員存在企業繳費等等問題,都是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的難點。 截止目前,多數地方已經完成中人基本養老金重算,比如安徽、江蘇、山東、浙江象山縣、江西省贛州市、甘肅省平涼市、陜西省鳳縣等省市縣,還沒有完成重算的省份,也在努力推進重算進度,最遲也不會超過2024年10月。 2020年哪些地區已經重新核發養老金? 2014年10月之后退休的中人應按新老辦法對比核定養老金和職業年金。由于當時改革政策出臺時相應的配套細則、信息系統、年金計算和業務經辦等未配套完整,因此,大部分地區都是按一定的標準預發中人的養老金。 什么時候兌現,是因地而異的。 至于說退休中人的養老金的兌現時間表,由于人社部和財政部并未在全國范圍內統一一個一致的時間,因此目前各地的兌現中人養老金待遇的進展是不一樣的。 截止日前,江蘇、福建、山東、陜西、浙江、四川等地區的中人已經重新核發養老金。 為什么這么慢? 主要是牽扯方面多,涉及利益重大。 前段時間,有個別地區雖然“補發”,但是因為牽扯問題較多,又停發了,繼續研究方案。 “新辦法”核算工作比較復雜且專業,系統重算后,再由專業人員手工復核,兩次核算需完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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